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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五五'法治建设部署 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青岛举办 聚焦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

时间:2026-06-17 作者:法治观察网 浏览量:

(法治观察网讯)为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法治建设精神,助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提质增效,赋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于2026年6月14日在山东青岛隆重启幕。本次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办,共有来自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的嘉宾150余人参会,共商司法学理论与实践问题。

本届论坛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核心主题,围绕司法运行、学科建设、数字司法、社会治理、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等关键领域设置多项子议题,涵盖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研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问题研究、司法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审判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中国司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数字司法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司法改革中的难点及其解决途径、司法公信力建设问题研究等多个研究方向。

国务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于赋,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委员、副校长周加强,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松,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蒋惠岭,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海龙,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越飞,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统民,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韩旭,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吴建雄,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世国等参加论坛并讲话。

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颁奖典礼及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齐向东主持。闭幕式由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二级高级法官赵贵龙主持。主题报告阶段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梁迎修主持。主旨发言环节分设五个议题。议题一“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刘义生主持;议题二“中华司法文明传承与司法文化创新”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卢上需主持;议题三“数字技术赋能与智慧司法建设”由陕西省延安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景彦军主持;议题四“诉讼制度完善与司法程序改革”由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教授金国坤主持;议题五“司法公信力提升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由德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振生主持。各议题评议人分别是:议题一由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教授周洪波,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王平评议;议题二由山东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侯欣一评议;议题三由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波评议;议题四由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主任樊军,青岛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静评议;议题五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评议。论坛闭幕式由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作总结致辞。

会前,论坛组委会面向全社会征集学术论文,共收到征文近500篇,经专家团队严格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2篇,二等奖28篇,三等奖95篇。

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委员、副校长周加强在致辞中指出,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崔永东教授的带领下,整合资源、凝聚共识、定位前沿,展现出蓬勃向上的强劲发展态势,学校对全国司法学论坛这一学术交流平台给予高度评价。本届论坛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主题,既紧扣司法公正这一法治生命线的核心命题,聚焦司法运行中的堵点、难点与热点问题,又立足新时代司法现代化建设大局,精准回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课题。

国务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于赋在致辞中指出,政策研究工作强调把现实问题放到制度运行和国家治理的大背景下加以认识,既要关注具体问题的解决,也要重视长远机制的完善。司法公正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和谐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持续研究和解决的重大课题。本届论坛的议题既回应司法实践需要,也推动司法学理论体系建设。希望通过这次论坛,大家能够在充分交流中凝聚共识,在观点碰撞中深化认识,在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之间架起更加坚实的桥梁。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在致辞中指出,司法公正应该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还有群众感受到的公正。我国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是基本健全的,实现司法公正需要有科学严密的司法制度、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良好的司法环境。他指出,要严格、认真、全面地实施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建立落实好对司法人员定期培训的制度,充分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并把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作为评价司法工作的基本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在致辞中指出,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案件裁判结果之中,也体现在司法程序运行全过程之中;不仅需要专业评价体系的支撑,也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当前,新技术、新实践为提升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开、统一法律适用提供了新的路径。与此同时,加快构建中国司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司法学研究的重要使命。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松在致辞中指出,本届论坛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主题,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金融活动依赖信用,信用背后离不开稳定规则和权威司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产权、维护合同、处置不良资产、保障企业经营,都需要公正、高效、透明、可预期的司法环境。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不仅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江必新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审判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问题是一个宏大的工程,经过多年的理论积淀与司法淬炼,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套区别于西方、根据国情适配制度指导实践的原创审判理论集群,具体可归纳为八大核心理论:司法三重属性统一理论、能动司法与谦抑司法辩证统一理论、法理情一体化的裁判理论、案结事了人和的实质正义理论、审判权运行制约监督辩证理论、四级法院审级职能精准分层理论、司法诉源治理、数字审判与智慧司法现代化理论。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所长蒋惠岭在报告中指出,中国司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意义重大,司法在社会治理中具有被动性、周期长、成本高、职业化、对复杂社会问题的修复能力有限、确定性强但资源有限、专业性导致的不确定性、司法公开的限度、社会适应性有限、国际化程度有限等十个局限性,对此可以就每一个具体问题再开展研究。

山东大学讲席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原所长谢鹏程在报告中指出,随着算法模型和知识图谱技术的成熟,人工智能逐步向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核心领域渗透,实现了从辅助事务到辅助判断乃至独立判断的功能进化。人工智能对司法公正的促进作用,不仅体现于效率提升,更在于通过技术机制强化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双重保障。展望未来,人工智能在审判工作中的地位应当被准确地定位为独立于实体法院的虚拟司法平台,而非实体审判的替代者。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晓耕以“传统红色司法文化对当代司法实践的借鉴意义”为题目作报告,他从两办发布文件强调关注传统红色法治文化切入,结合司法现状探讨了法律事实、法律语言的局限性,剖析了量刑标准、法条繁杂、基层法官办案压力等现实难题。同时借鉴古代“临下以简,御民以宽”等司法智慧,倡导司法兼顾民众认知,秉持简约宽和的治理思路,也提醒手握权力者坚守底线、审慎用权。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海龙在报告中指出,自主知识体系一般包括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个方面,他结合学科体系构建的范式对于中国审判学学科体系总结出“态度”“目标”“课程”“概念”“评价”等十个关键词,内容涵盖中国审判学学科体系建设应当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审判学作为法学二级学科、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等等。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统民在报告中围绕何为公正、如何实现、如何感知、如何评价四个问题,指出司法公正应当是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形象公正和感知公正四个维度的有机统一,要健全法院内部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权益受保障、人格被尊重、司法廉洁,法院内部也要建立司法公正评价体系,在此基础上构建面向社会的公开监督机制、社会认可机制、价值引领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汪世荣在报告中对中国古代的财产保护从观念、制度及反思层面进行系统解读,以“百人逐兔”的典故切入,阐释古代定分止争思想,指出明晰财产所有权是化解纠纷的关键。他对比唐律与现行法律,提出唐律中普通盗窃罪不设死刑,背后蕴含古人对生命与财产价值的权衡。此外,他讲述唐代官员韦丹查办仓吏亏空粮仓的经典案例。并呼吁学界重视、挖掘传统法律智慧,从中汲取经验,为当下司法工作提供参考。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越飞在报告中指出,社会治理功效彰显法律的刚性与民间协商的柔性,国家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力,专业与非专业方法互补互融互惠,尤其是倡导协商精神、协商功能和协商价值的普遍认可与有效践行,成为新时期必然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员额制改革对于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无疑发挥了重要作用,应当充分肯定。对于实施十年来所出现的案多人少、制度协调、司法辅助制度等问题可以通过建立上遴选和下轮岗双向机制、重新修订与完善相关规范来纾解。

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吴建雄在报告中指出,当下反腐败进入常态化、法治化阶段,司法反腐兼具政治、法治、社会三重属性,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查办,同时发挥社会治理作用。司法反腐拥有刑罚惩戒、教育引导、建制防范、权力制约、参谋咨询、国际治理等多项功能,但目前仍面临新型腐败增多、部门衔接机制不完善等功能发挥的堵点。未来应当依托纪检监察学科发展机遇,明晰学科定位,搭建分层课程体系,培育复合型专业人才,构建中国自主司法反腐知识体系,持续提升腐败治理现代化水平。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作总结致辞。他首先代表会议主办方向与会嘉宾表示衷心感谢。其后,他指出论坛一贯坚持“三突出”原则:一是突出学理性,二是突出对策性即应用性,三是突出问题导向。他提到,本届论坛收到征文数量再创新高,本届论坛的主题与子议题设计源自“十五五”规划中关于司法问题的重要表述,这一主题具有重要的方向性意义,应成为未来司法改革的核心内容之一。在此基础上,论坛共设立九个子议题,涵盖司法公正评价机制、自主知识体系建设、司法改革、社会治理等多个方面。最后,他结合研讨情况对“司法改革”“社会治理”等重点问题作出评析。

“十五五”规划作出了“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部署安排,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精准抓住了当前司法工作改革发展的“牛鼻子”,既表明了对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所面临现实问题的关切,也为新时代司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清晰的破题方向。在议题安排上,本届论坛实现了从偏重实体公正到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公正实现与公正评价的突破,既关注司法权力运行的规范路径,也重视社会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真实感知。司法公正的实现与评价是关系司法运行走向的宏大课题,需要理论体系的建构、司法实践的协同、规范供给的保障共同发力。长远来看,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不仅能顺应数字时代司法发展与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为司法改革提供理论支撑与实践指引,亦可以增强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国司法学论坛自2012年创办以来,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二届,先后于北京、上海、广西钦州、山西临汾、浙江文成、江苏苏州、江苏淮安、山西太原等多地举办。十余年间,论坛始终紧跟全面依法治国步伐,逐步深耕司法改革、司法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公信力等核心领域,持续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深度对话。历经多届深耕,论坛已发展成为贯通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凝聚全国法治共识的重要学术阵地,为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繁荣司法学研究作出了积极贡献。第十二届论坛再次落地青岛,既是对论坛既往学术传统的延续与发扬,也充分依托山东青岛的浓厚法学研究氛围与丰富司法实践资源,为研讨搭建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基础的优质平台。本届论坛的圆满举行为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升司法质效、筑牢司法公信力提供了兼具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的方案,充分展现了法学界与司法实务界直面改革挑战、服务国家法治建设的责任担当。

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于山海相拥的青岛隆重启幕,既是一场聚焦司法公正、激荡思想智慧的学术盛会,更是在黄海之滨凝聚法治共识、汇聚奋进力量的重要契机。论坛的召开恰与青岛打造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法治样板的战略定位深度契合,彰显了这座海滨名城在新时代法治建设中的使命担当。接下来,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将进一步携手并进,将本届论坛形成的共识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与切实举措,为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司法质效与公信力注入新动能。(罗智晋


编辑:苏清

审核:郭涛

终审:汪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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