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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乐成:执行为民践初心

时间:2025-09-26 作者:法治观察网 浏览量:

乐成是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他投身执行工作十二年,参与办理案件3000余件,未出现一起错案。曾多次获得区“优秀公务员”荣誉称号并被浔阳区委区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还曾获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的“个人嘉奖”荣誉称号、浔阳区第一届“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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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疑难案件的“急先锋”

在执行工作“深水区”中,他始终以身作则冲在最前面,面对“骨头案”他从不退缩。“‘钉子’再难拔也要把它拔掉,‘骨头’再难啃也要把它啃下来!”这是他的倔强,也是他的坚守。

李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唐某驾驶机动车撞到李某,导致其丧失劳动能力。在保险公司赔付了后,唐某仍应支付20余万元给李某。唐某在事故发生后,也没有外出工作,无固定收入来源。经查,其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财产,一时间案件陷入僵局。

为了妥善化解这个案件,乐成多次上门找到唐某:一方面,敦促他积极履行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希望通过其亲友做其思想工作,推动本案顺利化解。在跟当地社区干部的走访过程中,他了解到,被执行人唐某的父亲是一单位职工,为人正派,有稳定的收入。于是他把被执行人及其父亲约到法院。从法理到情理,从个人信用到法律责任,在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和分析利弊,在对次组织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协商下,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唐某父亲代其将本案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骨头案”终得以执结。

做平安建设的“排头兵”

同事常说他是个“工作狂”----每次经过法院办公大楼,他办公室的灯总是亮着的。可是这世上哪有什么工作狂,谁都想下班休息,可是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和对待工作的责任心又让他不得不牺牲一部分休息时间来工作。每天他都会接到无数个当事人的电话,有询问案件进展的,有反映执行线索的,也有咨询法律问题的……他总会耐心的一一解答。他说自己有“事不过夜”的习惯,当天办过的案子,材料一定要当天理清。对于当事人提供的线索,尽量第一时间处理。有一天晚上八点多,他接到一个执行申请人电话,说发现被执行人了,请求法院前去控制。他二话不说,立即联系同事一起将被执行人带至法院,经过几个小时的努力,被执行人最终将拖欠的工资全部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此时已是第二天凌晨了,申请执行人拿着钱哽咽的说不出话来。“我们用心用情执行好每个案件,才能尽‘执’尽责护民生。”乐成正用实际行动践行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让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可感可触。

做法治建设的“护航人”

他担任执行局局长之后,除了要办理执行案件之外,还要承担执行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他发现执行信访问题是各地法院都面临的普遍性难题,其中不少信访又是由于当事人联系不到执行法官或者与执行法官沟通不畅造成的,于是他在执行局建立了执行来访登记制度,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事人与执行法官的沟通问题,执行信访案件数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下降。此外,他还牵头起草了《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若干规定》《浔阳区人民法院“执转破”移送办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有效地推动了浔阳人民法院执行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弦歌不辍,薪火相传;十年一剑,司法为民。坚守平凡亦是不凡,他正以无畏与担当,为“平安浔阳”这张名片写下最有说服力的注脚。


实习编辑:朱琳

审核:苏清

终审:汪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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