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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惊现中国式自然法!山大教授解码1800年前'司法以贵人'的东方智慧

时间:2026-06-17 作者:法治观察网 浏览量:

(法治观察网讯)2026年6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青岛圆满闭幕。本届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办,共收到征文近500篇,吸引来自法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的15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规模盛大。

论坛上,山东大学法学院孙康以”《太平经》的司法哲学”为题发表主题讲座,从中国古代典籍中探寻司法智慧的源头活水,为当代司法公正的实现与评价提供了独特的历史视角。

孙康:《太平经》构建了中国式自然法思想体系

孙康在讲座开篇指出,《太平经》作为早期道教核心经典,兼具宗教典籍与治国典籍的双重属性。该书解答了法律正当性来源这一根本问题,构建了独树一帜的中国式自然法思想体系——“它并非西方自然法的复刻,而是拥有完整且自成一派的法哲学内涵。”

他将《太平经》的整体思想框架概括为三大层次、两大实践方向:三大层次即天道(法律终极依据)、阴阳(法律运行基本规则)、承负(跨代正义实现方式);两大实践方向即立法效法天道、司法尊崇人本。

天道:法律的终极本源

孙康阐释了《太平经》对法律来源的根本判断。该经明确提出”天乃为人垂象作法”,将法律的根本溯源至天道。

他将其核心观点归纳为三点:其一,“各从其类”,世间万物皆有固有秩序与定位,阴阳男女需维持平衡,残害女婴等行为均属违背天道;其二,“各有所职”,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对应职责,履职是顺应天道,失职则会造成天道秩序缺损;其三,“法律可变”,律法并非一成不变,允许上下层级人员建言献策、匡正法度。

孙康强调,在《太平经》的哲学体系中,人间法律的正当性最终都要以天道作为根本依据。

承负理论:跨代的正义规则

“承负”是《太平经》最具特色的理论。孙康介绍,其核心内涵为前人的过错会由后人承担相应后果——现世之人行善却遭遇厄运,多是承受先祖遗留的灾祸;作恶却安享顺遂,往往是依托先祖积累的德行。

他进一步指出,该因果传递存在时间差异:帝王阶层影响三万年,大臣阶层三千年,普通百姓三百年。在连带范围上,单一家庭出现过错,邻里也会被连带追责。

“法律的核心使命,便是消解历代积累的不公,重塑社会公正。”孙康表示,帝王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广开言路、倾听民意,以此”解承负之责”。

德主刑辅:立法思想的核心立场

在立法思想上,孙康指出《太平经》推崇道德教化、弱化刑罚作用,理想的治理状态是刑罚搁置不用。

他特别强调,该经反对”法律万能论”——若单纯依靠律法治理,法律会不断扩张严苛化,最终致使人人获罪、贤良蒙难,引发天下动乱。法律的本质是教化民众向善的工具,正所谓”教天下人为善之法也,人善即其治安”。

孙康总结道,《太平经》的终极理想是实现”刑罚自绝”,达到垂拱而治的境界。

贵人:以人为本的司法哲学

   孙康将《太平经》的司法哲学核心主旨概括为”以人为尺度”。所谓”贵人”,并非形式上的礼遇,而是将人的生命、诉求与尊严置于司法工作的核心位置。

他引用经中原文:“治国之道,乃以民为本也。无民,君与臣无可治,无可理也。”延伸至司法领域可理解为:官吏审案执法,目的并非彰显权力,而是关照民众的真实处境。对于官吏而言,司法权是责任而非特权;对于民众而言,法律是保障而非束缚。

孙康总结道:“司法的终极目标不是惩戒,而是让百姓安居乐业、安稳度日。”

三合相通:司法的核心原则

“三合”指代君、臣、民三方。孙康引用原文”君导天气而下通,臣导地气而上通,民导中和气而上通”,并结合现代司法理念解读出三层内涵:司法体系不可封闭,顶层统治者需深入民间体察民情;官吏履职需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实情、截留民意;百姓拥有畅通诉求渠道,言论与申诉权利不可被压制。

他特别警示经中所述”一事有冤结,便三毁三凶”——一桩冤案,足以连锁破坏社会秩序与公众信任。同时,《太平经》主张法律公开,让民众通晓律法,在遭遇不公时能够依法维权,体现了一种朴素的法治意识。

三条实操规则:预防、审慎、连带责任

孙康进一步阐述了《太平经》司法理念的三条可执行规则,形成事前预防、事中审慎、事后追责的完整体系。

第一,预防性司法。秉持”治未病”思维,提出”贤者预防也”,高明的治理与司法重在提前防范矛盾、规避冤案。

第二,审慎判案原则。设立”三道共集上书”“三校文书”制度,案件需经多地流转、三轮复核方可定案。若判错案件,主事官吏处以三十大板,且终身不得再担任公职——明确司法失误的个人责任。

第三,连带责任。作为”承负”理论在司法领域的具体运用,下属官吏发现上级过错却不予纠正,自身获罪之余,祸患还会延及后代;反之,若及时纠错、昭雪冤狱,则是莫大功绩。

总结:立法以法天,司法以贵人

讲座最后,孙康对《太平经》的司法哲学做出三点核心总结:法由道生——法律的本源是天道,拥有超越世俗的正当依据;德法并举——法律以教化向善为核心,坚持德主刑辅;以民为本——司法尊崇人本理念,配套事前预防、审慎断案、连带追责的完整规则。

在当代启示层面,他提出:法律不能沦为单纯的管理工具,需要具备价值根基与精神追求;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二者不可偏废;司法工作要立足人本,直面和回应民众的现实诉求。

“总而言之,《太平经》不只是一部宗教经典,更是一套系统的治国理政典籍。”孙康表示,其核心思想可凝练为——立法以法天,司法以贵人。

发言在热烈的掌声中落下帷幕,为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留下了深刻而独特的思想印记。(汪国强)


编辑:苏清

审核:郭涛

终审:汪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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