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的法治资讯 有志青年的精神家园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 > 今日头条

在'十五五'开局之年审视性别比失衡:一场关乎人口安全与发展质量的深层治理考题--2026年全国两会精神指引下的《法治观察》调研报告

时间:2026-06-19 作者:法治观察网 浏览量:

2026年全国两会,正值“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扬帆启航的关键节点。会议鲜明确立了“奋进‘十五五’、实干开新局”的主题,强调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将性别平等、生育友好、家庭发展等议题系统纳入国家发展顶层设计。就在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正式提交审查,其中明确将“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作为战略目标,要求在“十五五”时期“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

在这一政策语境下,一个长期被低估的人口结构隐患愈发凸显其紧迫性——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国家卫健委《2024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7(以女性为100) ,远高于103-107的正常区间,且自2019年以来持续在111附近波动,未见回归趋势。七普分孩次数据进一步显示,全国多地三孩性别比突破150,其中上海三孩性别比高达152,四孩更是飙升至216。

这一数据,与“十五五”规划纲要所确立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等战略部署形成了鲜明反差。更值得警惕的是,华中科技大学团队基于七普数据的学术研究发现,当前对性别比偏高贡献最大的群体,已从传统的“农村二孩、初中以下学历母亲”,转变为“城镇一孩、高中以上学历母亲”。这意味着,性别偏好并未随着城镇化与教育水平的提高而消退,而是以一种更为隐蔽的方式存在——城镇家庭通过“一孩试水、多孩补救”的策略,在生育空间放开后暴露出真实的性别偏好。

“十五五”规划纲要对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出专章部署,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然而,如果性别偏好这一深层文化病灶未能同步治理,生育支持政策可能被异化为“追儿子”的政策工具——越鼓励生育,性别比失衡越加剧,形成政策效果与政策目标的错位。

性别比失衡的深层代价:从“婚姻引擎”到“男性去责任化”

性别比失衡的后果,绝不止于“制造光棍”。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围绕“青年婚育困境”“生育焦虑”“家庭发展支持”等议题展开热议,有委员指出“青年一代对婚育的疏离,已不仅是个人选择问题,而是关乎人口安全与民族长远未来的系统性挑战”。性别比失衡,恰恰是加剧这一系统挑战的结构性变量。

过去二十年,中国经济高速增长背后有一个隐形的“婚姻引擎” :男人为结婚而拼命加班、负债购房、忍辱负重;已婚家庭消费规模约为单身家庭的七倍,从住房、家电到装修,无数行业依赖“成家立业”这一链条运转。然而,当数千万男性因结构性性别短缺注定无法进入婚姻时,一种“男性去责任化”的趋势正在形成。2024年数据显示,中国已婚家庭月均消费约4900元,远高于未婚个人的2950元;已婚家庭住房拥有率为81.5%,未婚群体仅为36.2%。当年轻人选择“躺平”不婚,他们主动放弃的不仅是婚房,更是背后整条产业链的消费需求。

“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但如果性别比失衡导致一代人主动退出婚姻消费市场,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将面临人口结构层面的深层制约。正如蔡昉等学者在分析“十五五”人口规划时所指出:“人口转变的影响效应可能表现出短期和快变的性质,需要把人口趋势性特征带来的挑战同‘十五五’期间的现代化目标结合研究”。

法治观察:当政策善意遭遇文化惯性

“十五五”规划纲要将“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单列一节,明确“保障妇女依法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并在生育支持、家庭发展、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这些部署,直指性别平等的制度短板。

然而,性别比失衡这一现实表明,制度的善意在遭遇文化惯性时面临严峻挑战。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但执法层面的薄弱、违法成本的低下,使这些规定在部分地区形同虚设。更关键的是,当“养儿防老”“延续香火”的农耕文明思维与“多孩补救”的生育策略相结合,性别选择便从个别违法行为演变为一种社会性的集体非理性。

治理路径:从法治惩戒到文化重塑

面对这一“比低生育率更近的雷”,单纯的生育支持政策已不足以化解风险。在“十五五”开局之年,需从以下维度构建系统性治理框架:

其一,强化法治惩戒,堵住性别选择的灰色通道。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应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对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实施常态化、突击式监管,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将性别比指标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形成刚性约束。

其二,精准施策,回应“新主力人群”的特征。鉴于性别偏好的主导群体已向城镇中产、高学历家庭转移,政策靶向需相应调整。针对这一群体,应通过精准的法治宣传与性别平等教育,消解“儿子才能继承家业”的观念,强化女性继承权、财产权等法律权利的落地保障。

其三,釜底抽薪,完善社会保障消除“养儿防老”根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应加快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并轨与完善,从制度上降低家庭对“儿子”养老功能的依赖,切断性别偏好的经济动因。

其四,正视经济后果,构建“去婚姻化”的社会支持体系。政府与社会应正视性别比失衡对消费、劳动力市场的结构性冲击,在社会保障、住房政策、公共服务等领域,为日益增长的单身人口提供制度性保障,避免经济风险的进一步累积。

结语

2026年全国两会向世界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中国总是有长远的规划,而且总是能完成这些规划”。但规划的完成,依赖的不是蓝图本身,而是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的务实应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这颗在“十五五”开局之年依然未见拆除迹象的“暗雷”,考验的不仅是政策的执行力,更是一个社会能否真正告别农耕文明遗留的性别偏见,迈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现代化。

当一代人因性别结构失衡而丧失奋斗意志、退出经济舞台时,全社会都将为之付出代价。这场博弈中没有赢家,唯有以更大的法治决心与治理智慧,才能将“十五五”规划纲要所描绘的人口高质量发展蓝图,转化为可感可知的现实。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所强调的:“好规划和执行力,这两条要结合起来。”(法治观察员.汪国强)

(未经作者同意,禁止在任何媒体发布。)


编辑:苏清

审核:郭涛


Powered by RRZC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