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察网讯)2026年6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青岛圆满闭幕。本届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办。论坛收到征文近500篇,吸引来自理论与实务界的150余位专家学者参与,规模盛大。

本届论坛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背景,将“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确定为研讨主题,旨在以高水平司法理论研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促推“十五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落细。论坛下设“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研究”“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问题研究”“司法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审判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中国检察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中国司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研究”“数字司法中的问题及其解决途径”“司法改革中的难点及其解决途径”“司法公信力建设问题研究”九个子议题。这些议题既紧扣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问题,又聚焦中国司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充分体现了论坛坚持问题导向、回应时代关切、服务法治建设的学术定位。

论坛开幕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于向明主持。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党工委委员、副校长周加强,国务院研究室原副主任于赋,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松分别致辞。开幕式后举行颁奖典礼和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聘任仪式,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齐向东主持。主题报告环节由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梁迎修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惠岭、山东大学讲席教授谢鹏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晓耕、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孙海龙、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统民、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汪世荣、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越飞、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吴建雄分别作报告。主旨发言围绕五大议题展开,刘义生、卢上需、景彦军、金国坤、杨振生分别主持,各议题均设评议人点评。闭幕式由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赵贵龙主持,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崔永东作总结致辞。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玉华在发言中指出,司法公正的内容是多元的,应包括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人民群众感受到的公正。他表示,我国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基本健全,实现司法公正需要科学严密的司法制度、高素质的司法队伍和良好的司法环境三方面保障,关键在于不折不扣地实施。他强调,司法公正评价机制已形成闭环,但社会评价如何纳入评价机制尚缺乏制度规范。他建议:严格实施程序制度;建立司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在党的领导下营造良好司法环境;把服判息诉率作为考核法官业绩的重要因素;使评价、反馈、改进形成完整闭环,让评价结果倒逼公正司法实现机制的不断优化。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在发言中表示,全国司法学论坛已成长为我国司法学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她指出,本届论坛设置九个子议题,涵盖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司法裁判公正性与权威性、数字司法发展等内容,紧扣新时代法治建设要求。她强调,司法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是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随着数字技术快速发展,智慧法院、在线诉讼等新实践为提升司法效能提供了新路径,但技术进步必须始终服务于司法公正这一根本目标。加快构建中国司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是新时代司法学研究的重要使命。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松在发言中指出,本届论坛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主题,具有鲜明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司法公正贯穿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事实认定、证据审查、程序保障、法律适用、裁判说理和执行效果都会影响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感受。他强调,科学的评价机制应当尊重司法规律,把案件质量、程序保障、裁判说理、权利救济、类案协调和社会认同统筹起来,使评价真正服务于公正。作为一名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管理者,他深切体会到司法公正对市场运行的重要支撑作用,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也是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孙海龙在发言中指出,要积极争取设立中国审判学作为法学二级学科。他表示,中国审判学学科建设要遵循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司法规律,目标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探究审判工作规律,提炼最具标识性的审判学概念和最具原创性的理论。他强调,审判学学科构建要坚持问题导向,直击制约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化三位一体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审判学课程体系应包括审判功能学、审判主体学、审判运行学、审判管理学、审判评价学等内容。他提出应引入工程思维开展审判实验研究,仿真司法政策的实施以预测改革利弊,并构建多维度、内外结合的司法公正评价机制,以案结事了人和、实质正义为目标导向。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鲁统民在发言中指出,司法公正应实现实体、程序、形象与感知四个维度的有机统一。他强调,法院内部须守牢严格司法底线,坚持质量优先、兼顾效率、注重效果,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繁简分流,强化科技赋能,以实质解纷为终极目标。在公正感知层面,应完善当事人可及的感受机制,保障权益、尊重人格、确保廉洁。在社会评价层面,须构建深度参与的评价机制,通过裁判公开、案例宣讲、价值引领等方式,实现司法公正内部评价与外部评价的无温差、无落差。
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教授汪世荣在发言中从传统法律文化中提炼司法智慧。他以《商君书》“定分”典故为引,指出所有权明晰是止争的前提,司法权应致力于产权明晰的制度建构。他聚焦唐律盗窃罪不适用死刑的规定,反思财产犯罪以生命刑处罚的法理依据及事主过错与刑罚减轻的关系。他以《旧唐书》韦丹审仓吏案为例,指出韦丹查明仓吏亏欠系权势者分用所致而未简单追责,引发对传统司法智慧与当代司法能力关系的深层反思。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越飞在发言中表示,社会治理功效彰显法律的刚性与民间协商的柔性,应致力国家与社会力量共同发力,专业与非专业方法互补互融,以协商治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他指出,员额制改革对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职业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实施十年来出现三大问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亟需增加员额比例使人员配置更加科学合理;二是主审负责制与审判委员会制度等协调出现梗阻,放权与监督矛盾加剧;三是法官助理制度运行不畅,法官录用与晋升渠道不畅。他建议重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上级遴选与基层轮岗的双向机制,同时从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中选拔充实司法官队伍,以解基层法官短缺的燃眉之急。
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吴建雄在发言中阐述了新时代司法反腐的基本属性与学科构建路径。他指出,司法反腐兼具政治、法治、社会三重属性,以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为核心机制,区别于普通刑事诉讼。其价值功能围绕一体推进“三不腐”构建,涵盖刑罚惩戒、教育引导、建制防范、权力制约、参谋咨询与国际治理等维度。他提出应加快司法反腐学科建设,精准界定其交叉性、应用性与前沿性定位,搭建“基础—应用—前沿”分层理论体系与课程体系,培育熟稔党规国法、贯通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的复合型人才,构建中国自主司法反腐知识体系。
闭幕式上,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作总结致辞。他指出,全国司法学论坛一直坚持“三突出”的风格和原则,第一突出学理性;第二突出对策性;第三突出问题导向。围绕本届论坛主题和子议题设计,他指出,“司法公正的实现和评价机制”这一主题来源于“十五五”规划中涉及司法问题的重要表述,是今后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最后,他结合研讨情况对“司法改革”“司法公信力”“社会治理”等重点问题作出评析。他指出,司法公信力最核心的要素是司法公正;社会治理对司法公正的实现发挥间接的积极作用,有助于节约国家司法资源、降低司法成本、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
从研讨内容观察,本届论坛的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深刻回应了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论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对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出明确要求。本届论坛以“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为主题,正是对上述重大决策部署的积极学术回应。与会代表立足司法运行中的现实问题,从裁判质量提升到数字司法转型,从诉讼制度改革到公信力建设,以实践难题为研讨起点,通过理论分析提出制度完善建议,形成从现象描述到机制建构的研究路径。在中国式现代化涵盖各领域的系统推进中,法治是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司法公正则是法治的生命线。全国司法学论坛持续以重大现实问题为牵引,汇聚理论界与实务界力量,推动司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的深度互动,为司法制度完善提供学理支撑与决策参考,以高水平司法理论研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大局。

本届论坛在山东青岛举办,具有重要的区域意义和象征意义。青岛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在新时代高水平对外开放和区域协调发展中承担着重要使命。山东是经济大省、人口大省,也是司法大省,在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山东大学法学院及司法学研究中心扎根齐鲁大地,长期致力于司法学学科建设和司法重大理论研究,已成为全国司法学研究的重要学术阵地。本届论坛依托山东大学学术平台、汇聚全国司法学精英于青岛,既促进了区域法治经验与全国司法理论的交流互鉴,也彰显了山东在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推动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积极作为。(梁音浩)
编辑: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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