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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隆重举行

时间:2025-06-11 作者:法治观察网 浏览量:


2025 6 8 日,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在山西太原隆重举行。本届论坛规模空前,吸引了来自全国法学界、实务界及其他系统的 260 余位专家学者共襄盛会。参会阵容规格之高、专业性之强前所未有,不仅汇聚了众多法学领域权威学者与学科带头人,更有七位省部级领导为论坛致辞,充分彰显了社会各界对司法学理论与实践发展的高度重视。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山西师范大学主办,中北大学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监督科学实验室)、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锦锋石油销售有限公司、文鼎律师事务所协办。与会嘉宾围绕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为推动我国司法改革与法治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


本届论坛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全面涵盖司法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呼应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诉求。论坛以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主题,司法的人文导向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制度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公信力建设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司法改革中的问题及其纾解”“行政公益诉讼中的问题及其纾解”“智慧司法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审执分离中的问题及其纾解”“监督科学中的问题及其纾解”“审判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问题及其纾解”“民营经济司法保障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以及司法传统现代化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子议题这些议题既立足当下司法改革痛点难点,又着眼未来司法发展趋势,彰显了主办方敏锐的问题意识与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大局的使命担当。

山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殷杰,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邢占军,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重庵,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岳普煜,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甲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松,中北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张晓永,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原所长谢鹏程,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所长蒋惠岭,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翟瑞卿,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越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玉生等参加论坛并讲话。来自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甘肃省人民政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出版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民主同盟、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中国行为法学会、北京信用学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山东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四川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山西大学、暨南大学、苏州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北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成都大学、海南开放大学、山东警察学院、北京物资学院、河北金融学院、济南社会科学院、德州学院、绍兴文理学院等单位的260位专家学者参会

论坛开幕式由山西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白文宏主持,闭幕式由山西师范大学社会学与法学学院院长、教授安晖主持。主题报告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数据法治研究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副所长范明志主持,主旨发言分论坛一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晓耕,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德志主持,分论坛二由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温树英,《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副主编李晶晶主持,专题研讨由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式军主持。各分论坛评议人分别是:主旨发言分论坛一由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海南大学前校长谭世贵,山东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原所长谢鹏程,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院长汪世荣,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马成评议。主旨发言分论坛二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教授刘经靖,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柳忠卫,德州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振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段凡评议。专题研讨由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所长蒋惠岭,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冯俊伟与谈。论坛闭幕式由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做学术总结,由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周长军致闭幕辞。


会前,本届论坛筹备组进行了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450篇,后经专家严格评审,共评出一等奖7名,二等奖34名,三等78名。

山西师范大学党委书记、教授殷杰在致辞中表示,山西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皋陶出生地、《法经》诞生地等法治文化渊源,在新时代肩负重要使命。他指出,本届论坛紧扣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突出问题导向、契合中央精神,呼应时代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希望各位专家为推动我国司法现代化提供对策建议各位同仁合作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贡献力量。

山东大学校长助理青岛校区党工委书记邢占军在致辞中指出,山东大学始终学术兴校、法治兴邦为使命坚守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的办学宗旨新时代以来,山东大学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推进学科交叉融合与教育创新改革,成为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思想引擎与创新策源地。2023 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正式成立后,在崔永东教授等领衔下,深耕司法理论与实践创新,在科研、智库、育人等领域多点突破推动司法学学科体系构建。团队在司法公信力建设、智慧司法转型、传统法律文化现代化等领域的研究成果,已成为助力司法改革的重要智力资源,形成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行的特色优势。强调,本届论坛是对山西法治实践经验的挖掘,为司法现代化研究注入地域文化智慧,推动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会长陈存根在致辞中表示,全国司法学论坛迄今为止已成功举办十届,在崔永东教授带领的团队不懈努力下,论坛逐渐成为全国司法学领域重要的学术交流平台,对司法学学科体系的建设、司法改革倡议、司法学人才培养等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推动司法学学科发展,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他指出,发展司法社会工作是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国司法社会工作正在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司法社会工作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司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专业队伍不断壮大,尤其是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成绩突出但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推进司法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在发言中指出当前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案件数量激增编制不足的状况将导致法官队伍弱化、案件质量下降司法公信力下降等问题他表示,应当通过素质要效能、向科技要效能、向制度要效能三个路径资源配置最优化、多元化解集约化、调判关系类型化、诉讼收费公平化、立案审查规范化、关联诉讼并合化、审判程序正当化、评估鉴定客观化、裁判规则清晰化、争议化解实质化、裁判救济精准化、辅助工具智能化疏解案多人少之困,提升司法效能。

民盟中央原副主席,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原副主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李重庵在致辞中表示,司法的公正、公开、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是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和广大群众的期望所在司法学研究对推进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文明和政治进步有重要意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黄丝带行动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蕴含利用社会力量解决问题的可能此外,他强调,相关理论研究领域或有多学科综合特点待探索。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原副部级专职委员王秀红在致辞中指出,司法现代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本次论坛以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主题,设置十三个子议题,直击司法实践热点、难点问题,对推进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全国司法学论坛自创办以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服务法治建设为宗旨,发展成为我国司法领域极具影响力的高端学术平台2023 年成立的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聚焦司法公信力、审判学学科体系等开展研究,中心主任崔永东教授先后获得多项省部级以上项目,发表二十余篇高水平论文并出版专著,成果兼具理论与实践价值。她指出,期待各位专家学者以本届论坛为契机,分享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为推进中国式司法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岳普煜在致辞中强调,司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山西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他强调,此次论坛对于进一步深化司法理论研究,推动司法实践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指出,未来应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中心大局提供司法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加强交流合作推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甲天在发言中指出,及时有效地化解纠纷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应有之义欧美国家形成了市场机制为导向的纠纷解决模式,我国则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体制机制。他表示,近十年来我国在这方面取得巨大成就,同时也存在目前存在对诉源治理认识不够高、落实不到位、调解组织专业能力不够强、诉调对接机制不够流畅、保障机制比较薄弱等问题应当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非诉纠纷机制建设,推进多元化解纷专项立法,强化法院定分止争功能,强化科技成果应用。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松在致辞中表示,本届论坛主题聚焦司法改革挑战与突破口,体现问题导向突出论坛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注。作为一名金融从业者他能够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健全司法制度对市场运行的支撑作用他强调,司法现代化不仅仅是司法技术、流程、工具的现代化,更是司法理念、治理结构、制度逻辑的现代化,应当借鉴传统法律文化和现代治理理念。

中北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张晓永在致辞中表示,山西是中华文明和法治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在这片土地上共商司法现代化是对历史传统的礼敬和时代使命的回应。当前司法实践仍有平衡效率与公平、弥合区域间的司法服务差距、推动科技赋能司法平衡等难题待解他指出,司法现代化应心系百姓,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司法现代化应扎根实践,希望理论界与实务界双向奔赴;司法现代化应技术赋能,既要探索智能辅助办案等新模式提升效率,更要坚守程序正义等底线。他强调司法现代化是一场接力赛,需要理论界和实践界携手共同助力司法现代化。

同济大学法学院院长,特聘教授,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原所长蒋惠岭在发言中表示,欧洲在法官绩效评估领域确立了两项基本原则:其一,评估不能对司法独立产生影响;其二,需将评估与纪律惩戒分开。他进一步指出,中国与欧洲在法官绩效层面存在差异:在理念上,欧洲始终采用评估而非考核;在管理模式方面,欧洲较多实行法官自治,中国则更多地是由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进行考核;在质量要素上,欧洲着重关注程序正义、说理等属于法官的品质,中国多通过数字来反推工作质量;在考核主体方面,中国目前仍处于封闭性的内部考核状态,欧洲重视外部评价。他提出未来我国应从转向司法自治、平衡定向、定性和定量评估等方面调整法官绩效评估相关制度。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翟瑞卿在致辞中指出,本论坛主题紧扣党的战略部署与改革要求,聚焦法治建设时代命题,将为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智力与理论支持。他强调,山西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相关会议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党中央与省委部署,发挥审判制度多重作用,强化司法供给,保障民生,为山西高质量发展与转型提供司法服务。他表示,司法现代化的答案在实践与理论碰撞中,山西法院将与全国司法学者及实务专家加强协作,落实改革要求,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严格公正司法,为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提供司法保障。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越飞在发言中指出,人工智能自二十一世纪以来已深度渗透社会。他表示,人工智能难以避免地遭受包括导致失业率增加和岗位缺失、信息泄漏风险加大、商业秘密、国家秘密及个人隐私极易公开和半公开化、人类智力下降与惰性上升、弱势群体权益或被忽视、误判和偏见增加等攻击、抵制和批判,但也存在技术层面算法优化、大规模数据处理能力,以及应用层面的跨行业渗透性和持续进化潜能。他强调,应当辩证地分析和评判人工智能助推司法现代化的过程。河北法院系统十余年的实践表明人工智能利大于弊,应倡导人工是本质和基础,有效利用其庞大的数据和算力,建章立制修法,加强理论政策研究,发挥优势规避风险协同发展。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玉生在发言中指出,司法实务中存在司法中心主义问题。他指出,司法中心主义表现为以下三点:一是法学教育中司法中心主义,学生求职局限于法院和检察院;二是法学研究中的司法中心主义,只重司法,忽视立法、执法和守法;三是纠纷解决中的司法中心主义,将司法视为解决纠纷的唯一防线,多元机制难以有效发挥,法院和法官也难以跳出司法观念。他强调,要将司法视为法治和社会系统的子系统明确司法功能的有限性采取妥当策略,如诉源治理代替源头治理,避免概念误导。

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主任,山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十三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刘正在致辞中提出三点体会:一是律师是维持司法机制平衡的重要部分,但执业中权利常常受阻,因而呼吁各位专家学者尊重律师、保障其权利;二是司法权是最终裁判权,在国家治理中作用重大,司法实践中司法权与监察权、行政权等的关系存在需要研究的问题,法律职业共同体应相互理解、尊重;三是法学教育要重视理论和法律精神培养,避免搞速成班”“喂快餐。他强调,华炬面对律师行业内卷,采取外养策略,走出山西、向外学习,与院校合作拓展新服务领域,期待与参会专家学者积极合作。

中北大学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监督科学实验室)常务副院长孟晓伟在发言中表示,在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下,中北大学设立全国首家数字纪检监察研究院。研究院创新采用双院长制管理架构,建立七大专业团队。同时,研究院构建数字纪检监察学科体系包括在理论上确立纪检监察监督科学的交叉型新兴学科,模型上总结提炼六层监督模型理论体系,教学上构建教材体系。他强调,研究院坚持以服务监督实战为导向,强化政治监督+技术赋能的交叉融合路径,打造可操作、可推广的技术平台体系建设梯度型人才培养与支撑体系,夯实院校教学基础。

山东警察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吕绍忠在发言中表示,小案侦防是市域社会治理重要内容,其内涵有广义、中义、狭义之分,历史演进分为重视小案办理和侦防两阶段。小案侦防政治上关乎政治认同刑法学上影响刑罚预防侦查学上是符合规律的调整犯罪学上影响社会治理具有多角度的理论逻辑。实践中公安机关形成信息化条件下合成快破打击、侦防一体闭环、数据赋能支撑的小案侦防模式。他强调,小案生成机理在不断变化,侦防模式理论与实践任重道远。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鲁统民在发言中指出,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经历了一个从电子化到网络化,再从数字化到智能化的动态发展过程。当前,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现代化信息技术为司法改革带来诸多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算法黑箱、工具依赖、隐私保护等新问题、新挑战。他强调,应明确人工智能的辅助定位,健全完善司法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与伦理体系,推动算法优化和数据治理,打造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专业司法队伍。

闭幕式上,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主任崔永东做学术总结。他表示,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具有规模大、规格高、影响广等特点。他指出,本届论坛的主题紧扣中国式现代化时代主题,具有突出的学理性、实践性与鲜明的问题导向。同时,本届论坛设置的十三个子议题同样坚持问题导向。例如,在司法的人文导向中,他指出人文导向包括人道导向、伦理导向与社会导向,需要更多的关注与思考;在司法的制度建设中,他强调好的制度应当以保障人权为核心,以限制公权力为途径;在司法队伍建设中,他表示,一支好的司法队伍必须是综合素质优良的司法队伍,除了业务素质、法律素质、道德素质、政治素质之外,还应有良好的社会素质。此外,他还指出,在司法改革中应当重视社会司法评估;在智慧司法中应由人文理性来主导科技理性;在司法传统现代化中,除继承传统外,还需借鉴外来的优秀文化,而后进行综合创新;在司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需自主地构建法学与审判学的概念体系、理论体系和学科体系等。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周长军在闭幕致辞中表示,本届论坛在有着两千五百余年建城史的太原召开具有特殊的历史意义他指出论坛以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为主题,通过多个子议题深入研讨,为破解我国司法现代化进程中的结构性矛盾提供了宝贵视角和可能方案。他表示,山东大学法学院和司法学研究中心将以本届论坛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与实务部门和兄弟院校的交流合作,深化司法学理论研究,为构建中国自主的司法学知识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切实提升司法质效与司法公信力贡献山大智慧。

司法现代化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支点,又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引擎。其效能直接关乎法律实施的精准度、社会正义的兑现度以及公众法治信仰的坚实度。当前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亟须通过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构建协同治理新范式,加速锻造兼具公正性、效率性与权威性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既是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破题关键,更是筑牢法治中国根基的必然进路。

本届论坛旗帜鲜明地锚定司法现代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其纾解这一核心主题,并匠心布局涵盖司法人文导向、学科体系构建、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等十三个关键领域的子议题,深刻折射出论坛主办方对时代命题的精准把握——即在司法现代化步入深水区、攻坚期的关键时刻,以强烈的问题意识和清醒的改革担当,为推进中国式司法现代化和夯实法治中国根基注入强劲动能。

敏锐的问题导向,是本届论坛最鲜明的底色在中国式司法现代化迈入关键深水区的当下,回避矛盾、隔靴搔痒式的讨论注定难有建树。论坛选择直面司法场域中盘根错节的实践痛点与深层梗阻全方位扫描并定位了阻碍司法公正高效权威实现的系统性、结构性问题。它深刻理解,任何健康的现代化进程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坦途,而必然伴随着旧有矛盾的浮现与新问题的衍生。将十三项关键领域的问题及其纾解系统性地提出并加以研讨,本身就是一种改革的自我诊断与集体攻坚宣言。它标志着司法改革从粗放式推进走向精细化治理,从关注表面规则完善深入到解决运行肌理的梗阻与张力,为中国式司法现代化注入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和现实针对性。唯有深入病灶,方能有的放矢。

其次,论坛议题的广度与深度,清晰地呼应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大战略。论坛承担着为中国式司法现代化廓清方向、提供智识支撑的历史重任。中国的司法现代化没有现成的模板可以照搬探索一条根植本土、契合实际、富有韧性的现代化新路迫在眉睫。本届论坛汇聚全国理论与实务界的精英,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的集体智慧集结号。其核心目标不是提供万能的标准答案,而是通过深度碰撞与思想激荡,凝练共识、探明方向、筛选路径、储备方案,为中国式司法现代化的制度设计、政策选择和实践操作提供坚实、多元、前瞻的理论依据和政策工具箱,有力回应中国式现代化需要什么样的司法现代化这一根本命题。概言之,这是一个探索方向、凝聚共识、沉淀智慧的枢纽性平台。

,论坛的深远意义,深深锚定在夯实法治中国根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大图景之中。司法绝非孤立运行的系统,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更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支柱。论坛所聚焦的问题纾解,其终极关怀远不止于司法系统自身的完善。它深刻地认识到,司法的质量效率、司法主体的公信力、司法权力的规范运行、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供给能力、司法对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的维护效能、司法科技的人文温度与伦理安全,无一不直接关系到法治权威的整体树立、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市场主体的稳定预期、公共权力的有效规范以及社会秩序的根本维护。每一次对棘手司法难题的有效纾解,都是对整个法治生态系统的滋养和加固,更是对法治中国大厦基石的一次加固和对治理现代化路径的一次拓宽

全国司法学论坛已先后于上海、广西钦州、山西临汾、浙江文成、江苏苏州、山东青岛、江苏淮安、山西太原等地成功举办十一届,已然发展成为我国司法领域极具影响力的高端学术平台,为国家司法改革顶层设计与地方实践提供了重要智力支撑。2023 年成立的山东大学司法学研究中心,持续产出一系列具有前瞻性、针对性的研究成果,着力打造全国司法学学科基地与一流学术交流平台,并将每年举办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为学界与实务界搭建沟通桥梁,塑造具有深刻理论意义和极强学科影响力的山大品牌。

山西太原承载着晋阳古城的千年文脉,自古有 控带山河,踞天下之肩背的雄奇之誉,晋商故里的诚信基因与法文化传统在此交相辉映;青岛依托山东大学建设的司法学研究中心和山东省司法研究基地,已成为汇聚司法智慧、推动理论创新的重要阵地。第十一届全国司法学论坛选址太原举办,既彰显了这座历史名城对法治文明的传承与弘扬,又通过搭建学术交流平台,将太原的法治实践与青岛的智库资源深度联动,为司法学学科发展注入新活力。论坛的成功举办,不仅让与会者领略了太原 锦绣龙城的人文魅力,更以法治研讨为纽带,推动地方文化特色与司法现代化理念的融合共生,为山西乃至全国的司法改革实践提供了理论滋养与实践启示,进一步筑牢了司法学研究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


 

实习编辑:朱琳

审核:苏清

终审:汪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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