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引领,紧紧围绕“抓好党建带队建、带好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进一步促进“党建与队伍管理、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以“三个狠抓”扎实有效推进审判执行工作现代化。
狠抓队伍建设文山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人才建院、人才强院理念,注重干警的政治素养、党性修养及业务知识培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与各级党建党务培训,提升干警党建工作能力。择优选拔党务干部,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有意识、有计划,安排业务骨干、优秀年轻干部在党务岗位上进行锻炼,完善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保持干部队伍活力。
狠抓“关键人”、“关键案”
在各个业务部门设立党员示范岗,选派业务扎实、群众工作能力强的党员干警到岗服务,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需求。立案窗口的党员示范岗集咨询、保全、鉴定、案件审查等职能于一体,对涉企案件、涉未成年人、老、弱、病、等重点群体的事务开通绿色通道,高效办理各类诉前事项。审判部门的党员示范岗由院党组成员及优秀党员法官轮流在岗,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理批量案件中的“关键一案”、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为其他法官依据同案进行调处提供依据,既缩短办案时间,又节约司法资源。执行局设置党员快执组,快速处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小标的执行案件,为胜诉当事人兑现真金白银。
狠抓实质化解
文山市法院坚持以“审判+司法建议+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将诉源治理融入党的基层治理工作中,依托党组织下的基层治理网络,对涉及相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排除妨害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法官主动联合基层党组织共同实质化解纠纷。对某些领域、某些行业出现的治理乱象,以司法建议的小切口,助推诉源治理大格局。2023年至今共发出司法建议17份,涉及教育、物业管理、房地产领域等,实现部门携手共治,创造多赢共赢局面。
文山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党建+”工作模式,依法能动履职,以更强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持续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发展。(通讯员:陈学艳)
来源:云南省文山市人民法院
编辑:苏清
审核:李杰
终审:汪国强